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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主修

文學院為四年制聯合收生同學開設以下雙主修課程:

1.     中文為第一主修,英文為第二主修

2.     英文為第一主修,中文為第二主修

3.     中文為第一主修,宗教、哲學及倫理為第二主修

4.     宗教、哲學及倫理為第一主修,中文為第二主修

5.     英文為第一主修,宗教、哲學及倫理為第二主修

6.     宗教、哲學及倫理為第一主修,英文為第二主修

7.     英文為第一主修,翻譯學為第二主修

8.     翻譯學為第一主修,英文為第二主修

開設雙主修課程目的

l   為同學提供更多選擇

l   使同學能深入研究專業

l   增廣同學學習領域

l   透過深入學習兩門專業,使同學能發展批判、分析和說明技巧

l   提升同學的就業競爭力

雙主修課程結構 (適用於2017/18學年或以前入讀聯合收生課程的同學)

第一主修科

42學分

第一主修畢業論文

6學分

第二主修科

42學分

通識教育科目

38學分

自由選修科*

6學分

總學分

134學分

雙主修課程結構 (適用於2018/19學年或以後入讀聯合收生課程的同學)

第一主修科

42學分

第一主修畢業論文

6學分

第二主修科

42學分

通識教育科目

31學分

自由選修科*

13學分

總學分

134學分

*雙主修同學須修讀額外6學分的自由選修科。

申請時間

同學須在三年級第二學期申請修讀雙主修。但由於雙主修的課程要求較主修為高,同學須在二年級開始,按照文學院提供的科目表和學習計劃,選讀足夠的學分。

修讀要求

同學須取得至少3.0的平均分成績積點 (cGPA),始能修讀雙主修。

雙主修課程新畢業要求(適用於2016/17學年起入讀聯合收生課程的同學)

同學須在第一主修和第二主修完成至少兩門3000或4000程度的主修選修科。

雙主修科目表 (只提供英文版本)

中文為第一主修,英文為第二主修 (2018/19或以後)

中文為第一主修,英文為第二主修(2017/18或以前)

英文為第一主修,中文為第二主修 (2018/19或以後)

英文為第一主修,中文為第二主修(2017/18或以前)

中文為第一主修,宗教、哲學及倫理為第二主修 (2018/19或以後)

中文為第一主修,宗教、哲學及倫理為第二主修(2016/17及2017/18)

中文為第一主修,宗教、哲學及倫理為第二主修(2015/16)

中文為第一主修,宗教、哲學及倫理為第二主修(2014/15)

宗教、哲學及倫理為第一主修,中文為第二主修 (2018/19或以後)

宗教、哲學及倫理為第一主修,中文為第二主修(2016/17及2017/18)

宗教、哲學及倫理為第一主修,中文為第二主修(2015/16)

宗教、哲學及倫理為第一主修,中文為第二主修(2014/15)

英文為第一主修,宗教、哲學及倫理為第二主修 (2018/19或以後)

英文為第一主修,宗教、哲學及倫理為第二主修(2016/17及2017/18)

英文為第一主修,宗教、哲學及倫理為第二主修(2015/16)

英文為第一主修,宗教、哲學及倫理為第二主修(2014/15)

宗教、哲學及倫理為第一主修,英文為第二主修 (2018/19或以後)

宗教、哲學及倫理為第一主修,英文為第二主修(2016/17及2017/18)

宗教、哲學及倫理為第一主修,英文為第二主修(2015/16)

宗教、哲學及倫理為第一主修,英文為第二主修(2014/15)

英文為第一主修,翻譯學為第二主修 (2018/19或以後)

翻譯學為第一主修,英文為第二主修 (2018/19或以後)

雙主修學習計劃 (只提供英文版本)

中文為第一主修,英文為第二主修 (2018/19或以後)

中文為第一主修,英文為第二主修

英文為第一主修,中文為第二主修 (2018/19或以後)

英文為第一主修,中文為第二主修

中文為第一主修,宗教、哲學及倫理為第二主修(2018/19或以後)

中文為第一主修,宗教、哲學及倫理為第二主修(2016/17及2017/18)

中文為第一主修,宗教、哲學及倫理為第二主修(2015/16或以前)

宗教、哲學及倫理為第一主修,中文為第二主修 (2018/19或以後)

宗教、哲學及倫理為第一主修,中文為第二主修(2016/17及2017/18)

宗教、哲學及倫理為第一主修,中文為第二主修(2015/16或以前)

英文為第一主修,宗教、哲學及倫理為第二主修 (2018/19或以後)

英文為第一主修,宗教、哲學及倫理為第二主修(2016/17及2017/18)

英文為第一主修,宗教、哲學及倫理為第二主修(2015/16或以前)

宗教、哲學及倫理為第一主修,英文為第二主修 (2018/19或以後)

宗教、哲學及倫理為第一主修,英文為第二主修(2016/17及2017/18)

宗教、哲學及倫理為第一主修,英文為第二主修(2015/16或以前)

英文為第一主修,翻譯學為第二主修 (2018/19或以後)

翻譯學為第一主修,英文為第二主修 (2018/19或以後)

更新日期﹕201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