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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主修的準則 2019/20

課程

分配主修準則

最低要求

中國語言文學

50% 一年級cGPA +
50% 面試分數

沒有

創意及專業寫作

100% 一年級cGPA

沒有

英國語言文學

100% 一年級cGPA

 沒有

人文學

100% 一年級cGPA

沒有

宗教、哲學及倫理

100% 一年級cGPA

沒有

翻譯學

100% 一年級cGPA

沒有

其他因素

(1)   你大學中文及/或大學英文I, II的成績

(2)   你在一年級最佳的3學分通識科目的成績(不包括大學中文及大學英文I, II

(3)   你在一年級最佳的3學分非通識科目的成績

(4)   你的主修課程選擇

(5)   你在一年級修讀的總學分

主修課程個別考慮:


以下科目的成績總分

中國語言文學

大學中文 + 大學英文 I, II

創意及專業寫作

大學中文 + 大學英文 I, II

英國語言文學

大學英文 I, II

人文學

大學中文 + 大學英文 I, II

宗教、哲學及倫理

大學英文 I, II

翻譯學

大學中文 + 大學英文 I, II

主修課程的學額(2018年入學)

 

學額

中國語言文學

42

創意及專業寫作

29

英國語言文學

27

人文學

26

宗教、哲學及倫理

18

翻譯學

17

各主修課程同學的一年級平均cGPA(僅供參考)

課程

2018/19 2017/18

2016/17

2015/16

中國語言文學

3.26 3.27

3.24

3.21

創意及專業寫作

3.13 3.21

3.07

2.92

英國語言文學

3.12 3.08

3.21

3.06

人文學

2.91 2.86

2.81

2.94

宗教、哲學及倫理

2.39 2.60

2.48

2.63

翻譯學

3.17 3.32

3.38

3.37

優先選擇權

如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四科必修科及一科最佳選修科,考獲25分或以上,並在一年級取得cGPA3.0或以上,以及符合主修課程的要求,可優先選擇未來的主修。

為配合雙軌收生,文學院將取消優先選擇權措施。2020年或以後入學的學生將不會有優先選擇權。

更改日期:2019年10月